現代廣告的定義
發布時間:2017/11/30 信息來源:中國策劃師培訓網 瀏覽次數:2415
廣告的標準定義包括五個基本要素:
·廣告是一種有償的傳播方式,但公益廣告(PSAs)等一些廣告形式是使用免費的時間和版面的。
·不僅傳達訊息是有償的,而且出資人也是可識別的。
·雖然在一些情況下廣告訊息只是簡單地告知消費者并讓他們了解產品或公司,但大多數廣告極力說服或影響消費者去做某事。換句話說,廣告是目標驅動型的戰略性傳播活動,而且這些目標能夠被檢測,以便評估廣告是否有效。
·能到達大量的潛在消費者。
·訊息可以通過許多不同類型的大眾媒介進行傳播,大多數的大眾媒介是非個性化的,這意味著廣告不是直接面向具體的個人,盡管這種情況隨著互聯網和更多的互動媒介的出現正在發生改變。
因此,新的廣告定義應是:廣告(advertising)是使用非個性化的大眾媒介和其他互動傳播形式傳達信息給廣大受眾,從而把可識別的出資人與目標受眾連接起來的說服性、有償性的傳播方式。